第十一部分,科技查新《档案》

科技小新
2024-03-17
11.档案

查新机构应当做好查新档案的管理工作。

查新规范.jpg

11.1 基本内容
查新档案大体上分为文书档案和项目档案两大类。
(1)文书档案包括上级下发给查新机构的各种有关查新的办法、规定、规范、细则等,查新机构制定的各种有关查新的规章制度,查新机构的年检材料和查新工作总结,查新项目登记簿,查新咨询专家数据库和有关业绩材料,以及查新人员在工作中所获成果、发表的著作和论文等有关资料。
(2)项目档案包括查新合同、查新报告、查新项目的主要科学技术资料、查新咨询专家的书面咨询意见、查新人员的工作记录等。
11.2 基本要求
(1)每一个查新项目的相关材料应当由该项目的查新员负责收集、整理、归档。查新完成之后,所有关于该项目的材料应当及时移交档案保管人员,档案保管人员应当建立档案登记簿,按照要求逐一清点验收、登记,并需经双方签字。
(2)查新档案应当立卷保管,文书档案按年度归档,项目档案按项目立卷。
(3)查新档案的保管须有固定场所和专用保密文件柜,并由专人负责管理。
(4)档案保管年限:文书档案应当长期保管,项目档案一般保管五年,逾期档案可予销毁。销毁档案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批准,并建立销毁登记。
(5)应当使用计算机进行档案管理,每个项目的《科技查新报告》应当登录到国家查新工作数据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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