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新工作站简介
新疆医科大学科技查新工作站建于1995年,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授权的医学类科技查新和科技中介机构,承担着全疆医药卫生科研工作的立项查新和成果查新工作。2013年成功取得教育部科技查新站资质,是新疆首家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。工作站拥有丰富的文献信息资源和专业数据库,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工作流程,团队由图书馆情报学、临床医学,流行病与统计学、药学、中药学等多名不同专业背景的专兼职查新员和审核员组成。
图书馆咨询服务费项目及收费标准
补充说明:
1.查新周期:国内每项为 10 个工作日,国内外每项为 15 个工作日
2.每个查新项目原则上查新点不应超过 3 个,超出部分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
3.用户同时提交多份查新项目委托或查新工作繁忙时期,需适当延长查新周期
4.查新项目已接受委托,且已完成检索工作时,若委托人提出取消查新,则需支付一半查新费作为补偿;若此时查新报告已完成,委托人则应支付全部费用
5.用户如需加急出具相应报告,请提前申明,由双方协商确定时间和费用
微信缴费流程()
备注:
1、新疆医科大学及各附属医院税号
新疆医科大学 | 12650000457605894F |
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| 126500004576015514 |
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| 12650000457601578U |
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| 1265000045760375XL |
新疆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| 12650000457602626D |
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| 12650000763781298Q |
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 | 126500004576078573 |
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 | 12650000MB1A47619B |
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 | 12650000789882126Q |
2、电子发票将于3个工作日内通过邮箱或短信送达。
3、如有信息填写错误等问题请咨询新疆医科大学计财处收费中心 0991-2110154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