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中科技大学查新站是教育部2003年12月批准设立的教育部部级综合类查新站,并于2004年1月正式授牌为: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(Z03)。我校查新站从1988年由国防科工委批准为“国家发明奖国防专用项目查新站”开始,历经几十年的发展,已经形成一支十多人的专职查新队伍,查新人员均已取得教育部或科技部查新员证书,具有多年的查新及文献检索工作经验。我站2013年被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评为“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先进集体”,2014年被评为华中科技大学巾帼建功示范岗。
目前,我站可受理以下业务:立项查新、成果鉴定查新、成果申报奖励查新、技术引进查新、新产品开发查新、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所要求的其它查新。
地点:武汉市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图书馆主馆C101室
电话:027-87557604
邮箱:chaxinz03@hust.edu.cn
地点:武汉市航空路13号华中科技大学图书馆医学分馆
电话:027-83692964
邮箱:yxcxyjs01@hust.edu.cn
周一至周五
上午:8:00——11:30
下午:2:00——5:00(冬) 2:30——5:30(夏)
查新类型 | 收费标准(元) | 工作日(天) | |
校内 | 校外 | ||
国内查新 | 700 | 800 | 6天 |
国外查新 | 900 | 1000 | 12天 |
国内外查新 | 1300 | 1500 | 12天 |
2. 查新点一般不超过3点,查新点一经确定后,不能随意更改。如果查新点确实需要增加或更改的,每增加或更改一个查新点,国内或者国外查新加收200元,国内外查新加收400元且查新时间适当延长。
3. 查新委托一经受理,委托方须按照《查新收费标准》交纳全额查新款; 对已开始检索或完成查新报告的,委托人若撤销查新申请,已收查新款不退。
4. 每项查新提交一式2份查新报告原件,如需多份报告,每份加收20元打印费。
5. 付款方式:
(1)校内用户校内转账;
(2)校外用户微信或支付宝。